网络百科 百科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广州产假178天生育津贴98天)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广州产假178天生育津贴98天)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近日,一位朋友向我们询问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她于2020年5月31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将于2021年8月27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生孩子。,近日,一位朋友向我们询问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她于2020年5月31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将于2021年8月27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生孩子。之后,她将根据公司要求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社保部门批准女员工的产假为98天,但实际休假时间为72天。如何识别她在产假期间提前回到工作岗位的26天?在此期间,你能同时获得产假福利和工资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产假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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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津贴还是产假工资,这两个傻逼不清楚,是分开发还是一起发?首先,让我们弄清楚这两者。

1、两者的定性分析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公司休完产假后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的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和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雇员所在雇主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支付基数÷ 30(天)×产假天数;

产假工资: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由公司支付的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产假期限的规定如下:

2、付款主体: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员工不能同时享受产假津贴和产假工资。

3、支付原则:按照“高而不低”的原则,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企业应按产假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的生育津贴由企业享受;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企业应先向员工支付产假工资。产假津贴发放后,企业将产假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差额支付给员工,剩余部分自留。

例如,小美的平均月薪是6000元,产假津贴是6500元,雇主要补足差额500元。如果小美平均月薪为6000元,产假津贴为5500元,那么仍然应该支付给小美6000元的工资标准。

以上情况是一般情况,那么如果妈妈在产假期间上班,是否可以同时领取产假津贴和工资呢?

按案例解释:

案例简介:李某于2014年2月7日加入新节奏幼儿园,担任副园长一职,平均月薪7025.42元。入职当天双方签订劳动协议,新节奏幼儿园为李某参加社会保险。

2015年8月12日,李生下了一个孩子。社会保险部门批准产假113天,发放生育补助12609.67元,发放生育营养补助1546.75元。在2015年11月2日回到工作岗位之前,李女士一直在休产假。在她休产假期间,新节奏幼儿园按照2016年4月14日每月7250元的标准,支付了她2015年8月至10月的工资11250元,2015年8月至10月的工资差额10500元。2015年11月,李的工资为7250元。2016年7月底,李老师放暑假,就不再在新节奏幼儿园工作了。2016年8月的工资由新节奏幼儿园支付。

二审法院对李某是否可以在产假期间领取产假福利做出了判决。由于职工不休年假上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假工资,女工不休产假提前上班,不应视为女工已经放弃了休产假的权利,因此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待遇的法定义务。李女士的产假还没有结束工作期间的工资是由劳动得来的劳动报酬,与产假不同。前者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收入,后者是基于生育保险法律关系对女职工的待遇。两者并不冲突,也不构成重复利润。法院对驳回李某在休完产假前放弃部分产假去上班的诉讼主张的原判进行了更正。

根据社会保险部门批准的产假,李女士享受113天的产假。因此,新节奏幼儿园应将113天的产假天数给李老师,以弥补产假待遇上的差异。李女士于2015年11月2日重返工作岗位,但没有休产假。她上诉新节奏幼儿园支付她未休的23天产假,这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根据上述情况,产假期间提前上班的孕产妇不应视为放弃休假权利。提前上班应享受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与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不属于同一性质,应同时享受。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