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对于法律这方面的知识,大家都是比较缺乏的,法律是可以很好的解决我们一些不公平的事情,那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以上就是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的详细内容,法律知识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希望给不清楚这方面知识的朋友提供帮助。